辽宁与山东U21男篮比赛在第三节发生了一起群殴事件,无论是因为年轻球员的激烈、对裁判的不满,都不能使体育赛场沦为斗殴现场!根据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针对打架、斗殴、群殴行为做出以下处罚:
根据规定,在比赛中或比赛期间,任何运动员、教练员、工作人员如果对技术官员、本方或对方运动员、工作人员或观众实施暴力行为,如打、推、击、踢等,则必须被立即罚出场,违规者将接受通报批评、罚款或减少资金2000-20000元,并停赛二至五场。
在比赛中或比赛期间,如果运动员、教练员和运动队工作人员参与打架、斗殴或群殴,违规者将接受通报批评、罚款或减少资金5000-20000元,并停赛三至八场。同时,如果有三名以上(包括三名)运动员、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参与打架,那就构成了群殴事件。挑起事端和最先动手的运动员将受到严厉惩罚,可能取消本次比赛资格,情节严重者将停赛一至三年,甚至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。
在此次事件中,首个导火索是辽宁队的黄秋实与山东队的袁帅之间产生冲突。袁帅用肘部袭击黄秋实,随后山东队的崔嘉航上前推搡黄秋实,最终引发了双方替补席球员和教练全员上场,进而演变成群殴事件。
挑起事件的黄秋实、袁帅、崔嘉航三位球员被停赛八场。鉴于袁帅之前在U21比赛中曾发生打架事件并被取消资格,因此他被加重处罚,禁赛一年。
山东队的米建瑞(11号)、赵军豪(15号)、彭泓森(12号)、陈子豪(34号)因为将辽宁队的18号球员抱摔拖至替补席并参与群殴,被停赛6场。
所有冲入赛场的辽宁和山东替补席球员将被停赛2场,直接参与群殴的所有球员将被停赛5场。
涉及到辽宁18号球员葛洪铭被四名山东球员群殴,尽管葛洪铭曾从替补席冲入赛场,但并未实施暴力行为,所以米建瑞、赵军豪、彭泓森、陈子豪等四名山东球员将被处理涉及治安条例的问题,交由公安机关处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